坚持依法监管 探索监管新路——国家电监会新闻发言人等就《电力监管报告编制发布规定》答记者问
4月10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主席尤权签署会令,公布了经主席办公会议通过的《电力监管报告编制发布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将于5月10日正式施行。与此同时,国家电监会还确定了本年度将重点编制和发布的监管报告。
作为电力监管机构实施依法监管的重要手段,编制和发布电力监管报告,将成为电力监管机构的重要工作内容。《规定》的颁布施行,标志着电力监管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和公开化方向又迈进了一步。
就《规定》出台的背景、意义以及电力监管报告的编制、发布等问题,国家电监会总监、新闻发言人谭荣尧和政策法规部主任王强4月24日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规定》有利于形成强化监管的“自我加压机制”
问:作为电力监管机构加强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电监会出台《规定》的出发点和目的何在?
答:编制和发布电力监管报告,是我国电力监管机构的新尝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电力监管有效途径的重要探索。编制并发布电力监管报告,披露监管信息,既是电力监管机构履行监管职能的重要手段,也是监管工作成果的具体反映,对于扩大电力监管影响,树立电力监管权威,依法加强电力监管,促进电力工业的健康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发布报告的基础和前提是依法监管。电力监管机构只有积极履行监管职责,才能依法依规地做好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
我们认为,通过电力监管报告的发布,能够建立起一种促使电力监管机构履行职责的“自我加压机制”,对电力监管机构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由于电力监管报告要公开披露电力企业、电力调度交易机构和其他有关单位即“监管相对人”执行有关电力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情况,公开披露违反有关电力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以及电力监管机构的处理结果,所以,发布监管报告对监管相对人的各项工作也是一种监管和促进。
《规定》秉承依法依规和公平公正两大原则
问:编制和发布电力监管报告将成为电力监管机构的一项重要监管措施。在制定《规定》时,秉承的理念和原则是什么?
答:建立电力监管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制度,我们秉承的原则就是两条:依法依规,公平公正。
所谓依法依规,首先,《规定》是根据《电力监管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是依法履行职责的具体体现。其次,监管报告的编制和发布,要严格在《规定》确定的框架范围内进行,减少随意性。同时,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并充分考虑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
所谓公平公正,就是所有的监管措施都要以相关电力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为依据,要兼顾社会公众和各类企业的利益,要有利于促进电力事业健康和谐发展。《规定》明确要求,起草电力监管报告,应当如实反映监管相对人执行有关电力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具体规定的情况,并对有意隐瞒或者夸大事实等行为追求责任。这也体现了依法行政的要求。
《规定》还要求,电力监管报告应具体列明监管依据。监管报告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形式等向社会公开发布,体现了政务公开、信息透明,便于社会监督。
《规定》意味着电力监管机构履行监管职责的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问:最近,国家电监会刚刚发布了《电力监管报告(2006)》,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制定《电力监管报告编制发布规定》,是否意味着以制度方式将监管报告纳入工作常态?
答:《规定》所称电力监管报告,是指国家电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履行电力监管职责向社会公开发布的文书。出台《规定》的目的,就是为了完善电力监管制度,加强电力监管,规范电力监管报告编制和发布行为。
首先,发布监管报告是国内外监管机构的通行做法。制定这个《规定》经过了反复的比较,借鉴了国内外监管工作的模式,充分考虑了电力监管工作实际,总结了近年来专项监管报告发布和年度监管报告发布的经验,并在主席办公会议上进行了认真讨论和审议。
其次,发布电力监管报告,是《电力监管条例》赋予电力监管机构的重要职责和权利。《电力监管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电力监管机构对电力企业、电力调度交易机构违反有关电力监管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电力监管规章、规则,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及其处理情况,可以向社会公布。
《规定》对电力监管报告进行了明确规范
问:去年,电监会公开发布了6个专项监管报告,引起了各方关注。请问,《规定》所指的电力监管报告是否等同于专项监管报告?
答:需要说明的是,《规定》所指的电力监管报告有别于其他报告和文件,有着自己的特点和要求。前面已经提到,电力监管报告适用于电力监管机构公布“监管相对人”执行有关电力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情况,违反有关电力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以及电力监管机构的处理结果。这是报告的基本定位。
根据这个界定,电力监管报告应当具备以下三个特点:一是紧扣监管。这就使监管报告有别于电力监管机构发布的、体现非监管业务情况的有关文件,如电力工业发展报告、电力供需形势分析报告、电力体制改革情况报告等。二是重点反映监管相对人的情况,是电力企业、电力调度交易机构等执行国家有关电力监管规定情况的集中反映或综合反映。编制和发布监管报告,是一项重要的监管措施。它既是电力监管机构实施非现场监管和现场监管所取得成果的体现,也能够强化已实施的其他监管措施的成效。监管报告本身,只有在其他监管措施有效实
施的基础上才能形成。三是向社会公开发布。通过社会监督的力量促使监管相对人纠正错误行为,更加自觉地接受监管。
《规定》所称的电力监管报告,并不能与电监会近年发布的专项监管报告完全对应。准确地讲,是在总结近年监管工作基础上的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今年监管报告的发布重点集中在四个方面
问:电监会今年将重点发布哪些方面的监管报告?
答:“电力监管机构根据年度监管工作重点,制定电力监管报告年度计划。”这是《规定》所明确的。据此,遵循有法可依、相对成熟、能力许可的原则,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结合电力行业的实际,电监会今年电力监管报告的发布重点将集中在四个方面:确保电力安全,这是电力行业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维护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落实宏观政策,加强对小火电机组关停和电力行业节能减排的监管;回应社会热点,突出公众关注的事项。
目前,国家电监会已经确定了2007年度重点监管报告发布安排。今年,我们将发布8个监管报告。发布计划一经确定,就要严格执行,重在取得实效。我们将集中力量,充分利用电力监管报告这个形式,增加监管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同时也以此方便和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对监管工作的了解和监督,推动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公开化,促进电力工业健康、持续发展。
电力监管机构要严格执行《电力监管报告编制发布规定》和《电力监管报告编制发布细则》。这两个文件是规范电力监管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重要规章制度,必须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以维护电力监管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严肃性。同时,要努力提高电力监管报告质量,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法可依,经得起事实和法律的检验,经得起社会有关方面的质询。
电力监管工作欢迎各界监督问:作为一项探索性的工作,您希望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如何配合和支持《规定》的实施?
答:新闻宣传是扩大监管报告影响、发挥监管报告作用的重要环节。我们十分重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监管报告的宣传报道工作。电力监管报告除依照国家法律规定需要保密的外,我们都将向社会公开发布。适宜公开发布的监管报告,我们将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府门户网站、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渠道,广泛宣传监管工作成果,提高监管报告的影响力。